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例一
像弗二5~6,说到神因祂爱我们的大爱,“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,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…祂又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,一同坐在天上。”这里有三个“一同”,两个“叫”。这里所说的是神的应许呢,还是神的事实?神的话告诉我们,这些都是事实。是神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,是神叫我们与基督一同复活,一同坐在天上。这都是已经成功的事实。既是事实,我们就应当感谢赞美神,就应当对撒但显出我们是已经与基督一同复活、升天了。不是显出某种态度好叫我们复活、升天,乃是显出一种态度,说出我们是已经与基督一同复活、升天了。
我们要知道,没有一个属乎主的人所接受的生命不是复活和升天的生命。如果以为这种生命是要求而后得的,就是还不知道神所已经成功的事实。神在基督里已经将一切关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赐给我们了,我们就不用求,只要取用就够了。阿利路亚!荣耀的事实,已成的事实,基督所已经成功的事实,神在基督里都已经赐给我们了!
例二
我们再举一个例。罗六6说,“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,和祂同钉十字架,使罪身灭绝,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。”这节圣经告诉我们三件事:(一)罪,(二)旧人,(三)罪身。罪,就是在人里面作主的那个罪性(罗六14,七17)。旧人,就是我们那个喜欢听罪的话的自己。罪身,就是我们的身体,是罪的傀儡,是在外面实行犯罪的。罪在我们里面作主人,罪主使旧人支配罪身去犯罪。旧人是代表一切从亚当来的,是倾向罪的。就是这旧人听罪的指使,叫身体去犯罪。有人想,如果人要不犯罪,就得把里面的罪根拔出来。也有人想,如果人要不犯罪,就得苦苦的压住外面的身体。但是,神所作的完全与人不同。神不是对付罪根,神也不是对付我们的身体,神乃是对付了旧人。
“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”,照原文可以译作:“我们的旧人已经和祂同钉十字架。”主耶稣如何是已经钉在十字架上了,我们的旧人也如何是已经和祂同钉在十字架上了。这是事实,这是神借着基督已经成功的事实。
“罪身灭绝”,照原文亦可译作“罪身失业”。因为神已经把我们的旧人和基督同钉十字架,所以罪身失业了。罪性虽然还存在,还会活动,还来试探,但是那个被罪所利用的旧人已经和基督同钉十字架了,罪就不能作我们的主了,我们是已经从罪得释放了。
但是,有的人看看自己还是不行,还是会犯罪,就想必定要神第二次施恩,第二次作工,来把罪根拔出去,人才有脱离罪的可能。又有人想,基督已经钉十字架了,但他的旧人没有钉十字架,所以就求神来钉死他的旧人。结果他越求神来钉死他的旧人,好像他的旧人越发活动,越发欺负他似的。
这是什么原因呢?这是因为有的人只知道什么是神的应许,不知道什么是神的事实,或者是把神的事实看成神的应许,就用对待神的应许的方法来对待神的事实。神说,他的旧人已经和基督同钉十字架了。但是他以为神是应许要来钉死他的旧人,所以他就求神来钉死他的旧人。什么时候他又犯了罪,就以为他的旧人并没有钉死,他就又一次求神来钉死他的旧人。什么时候他又受了试探,他就又以为他的旧人并没有经过神彻底的对付,他还得求神来对付他的旧人。他不知道他的旧人和基督同钉十字架是一个已成的事实,是与应许不同的,所以一直在那里求。结果他一点进步都没有,只好常在那里喊:“我真是苦啊!”
我们必须知道,罗六6是每一个属乎主的人一个基本的经历。必需求主的灵给我们启示,叫我们看见,我们的旧人如何是已经和基督同钉十字架了,我们也就能凭着神的话,相信我们自己向罪是已经死了(10)。尽管有的时候有试探来,叫我们感觉我们的旧人好像还没有死,但是我们仍旧相信神所作的,过于我们的感觉和经历。我们真看见这个事实是事实的时候,经历就自然而然会来到。我们要注意:并非我们这样信了,神的事实才变成实在的;乃是因为神的事实已经是实在的了,所以我们如此信。
信心,就是神说我们的旧人已经和基督同钉十字架,我们也说我们的旧人已经和基督同钉十字架。我们的旧人已死是一个事实,是神借着基督所已经成功的一个事实,神不能再作什么了。我们除了相信神的话是实在的之外,我们也不能再作什么了。所以,对于神的事实,我们的需要,不是祷告求神来作,乃是相信神已经作了。我们一相信神的事实,我们就有了经历。事实,相信,经历,乃是神定规的次序,也是灵性生活中一个最大的原则,这是我们必须记得的。
关于神的事实的几个原则
关于神的事实,我们从前面所举的例子里,可以说有以下几个原则:
一 要先找出什么是神的事实。这个是需要圣灵来启示的。
二 知道了某一件事是神的事实之后,就抓住神的话,相信你已经是按着神的话所说的那样了,相信神的事实是怎样,你也是怎样了。
三 你就凭着这个信心,一面感谢神,因为你已经是这样了;另一面你就行出来,显出你已是这样了。
四 任何时候,你遇见试探或者试验,总要相信:神的话,神的事实,比你的感觉更靠得住。你只管满心相信神的话,神要负责叫你有经历。你如果注意到你的经历,你就要失败,反而一点经历都没有。相信神的事实,是我们的责任;叫我们有经历,是神的责任。我们如果相信神的事实,我们灵性的生活就要一日比一日长进。
五 事实需要人有信心,因为信心是将事实化作经历的唯一的路。神的事实是在基督里的。所以人必须在基督里,才能享受神在基督里的事实。当我们与基督联合的时候,我们才能经历神在基督里所已经成功的事实。我们必须记得,我们得救的时候,就已经与基督联合了,就已经在基督里了(林前一30,加三27,罗六3)。不过许多人虽然是“在基督里”了,却不“常住”在基督里。他们不用信心站在神在基督里所给他们的地位上,他们就失去神的事实在他们身上的效能。所以,我们在基督里了,还得常住在基督里。这样,神的事实才能成为我们的经历,才能一直在我们身上显明出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