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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命的律

我们再来读来八10:“我要将我的诸律法放在他们心意里面,写在他们心上。”这是新约与旧约不同的地方。在旧约,律法是放在人的外面,写在石版上的。在新约,律法是放在我们里面,写在我们心上的。放在外面,写在石版上的,必定是字句(林后三6);那么,能放在我们里面,能写在我们心上的是什么律法呢?这律法的性质到底是怎样呢?从神的话看来,这能放在我们里面,能写在我们心上的,不是那些字句,乃是一个生命的律。每一个律不一定是生命的,但是,每一个生命必定有一个律。神放在我们里面的律,乃是出于神放在我们里面的生命。只要你里面有祂这一种的生命,你里面就必定有这一个生命的律。神是在祂儿子里来到人间,神的儿子是在圣灵里进到人的里面。圣灵叫人里面有了一个生命,这个生命在人里面就有它的功用,这个功用就是这里所说生命的律。换句话说,这个生命的律是从圣灵来的,这就是罗八2所说“生命之灵的律”。这个律是单数的。旧约的律法有许多条。新约的律法没有第一条,没有第二条,没有第三条…也没有末了一条。新约的律法只有一条,就是生命的律。这就是新约。

这生命的律的性质到底如何呢?这生命的律的性质,就是自自然然的有一种功用。像耳朵,你不必用力量去管它,它自自然然的会听;像眼睛,你不必用力量去管它,它自自然然的会看;像舌头,你不必用力量去管它,它尝到不好的味道,就自自然然的会吐出,尝到好的味道,就自自然然的会咽下去。如果有耳朵不会听,有眼睛不会看,有舌头不会辨味道的好坏,那若不是生理上有病,就是没有生命。神放在我们里面的是生命,这一个生命有一个律。神放在我们里面的不是仪文,不是字句,乃是活的,乃是生命的律,是自自然然那样的。

我们再说一个比方。就如一棵死的桃树,你对它说,“你应该有绿的叶,红的花,到了时候应该结出桃子来。”你从岁首说到年终,都是白说,白要求,因为它是死的,它没有生命。如果有一棵活的桃树,你不要求它什么,它自自然然的会发芽、长叶、开花、结果。这就是生命的律,这一个律有它自自然然的功用。

神放在我们里面的既然是生命,所以必定有律,也必定有自自然然的功用。这个律会把生命自自然然的“律”出来。这生命自自然然的要把你里面生命的内容“律”出来,这生命要把神的丰富和祂的一切“律”出来。只要我们不拦阻它,它总是自自然然的出来。

诸律法与里面的诸部分

耶三一33说,“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的诸部分里头,写在他们心上。”这“里面的诸部分”何所指呢?要明白这个,我们就不能不提起“心”的问题(我们所说的心,不是指生理的心)。我们要根据圣经所记载的,和许多属乎主的人所经历的,来说一点关乎“心”的事。凭圣经的记载看来,心挂着几个部分,现在我们把它看一下。

心挂着的几部分

(一)心挂着良心

例如:“我们心中天良的亏欠已经洒去”(来十22),这里的“天良”,就是“良心”。“心若责备”(约壹三20),责备是良心的功用。可见良心是在心的系统之内。所以说,心挂着良心。

(二)心挂着心思

例如:“心里怀着恶念”(太九4),“心里议论”(可二6),“心里妄想”(路一51),“心里起疑念”(路二四38),都是在心里的故事。“心里明白”(太十三15),“存在心里,反复思想”(路二19),“心中的思念”(来四12),都可见心是挂着心思的部分。所以说,心挂着心思。

(三)心挂着意志

例如:“立定心志”(徒十一23),“心里顺服”(罗六17),“本心所酌定的”(林后九7),“心中的…主意”(来四12),可见心是挂着意志的部分。所以说,心挂着意志。

(四)心挂着情感

例如:“心里冰凉”(创四五26),“心…火热”(路二四32),“心里不要忧愁”(约十四1),“心就喜乐”(十六22),可见心是挂着情感的部分。所以说,心挂着情感。

凭以上这些地方来看,我们不敢说良心就是心,也不敢说心思就是心,也不敢说意志就是心,也不敢说情感就是心。但我们敢说,心至少挂着良心,挂着心思,挂着意志,挂着情感。心,能管良心,能管心思,能管意志,能管情感。可以说,心就是这四件东西的总纲。底下我们说到心挂着那一部分的时候,关于挂着良心的心,就说良心;关于挂着心思的心,就说心思;关于挂着意志的心,就说心志;关于挂着情感的心,就说心情。

这样看来,耶三一33所说的“里面的诸部分”,至少是指着良心、心思、心志、心情这些部分说的。

心与诸律法的关系